宣慰使 【意思解释】1.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平淄青节度留后李师道,分其地为三镇,以杨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此是临时性差遣,不为常制,见《旧唐书.杨于陵传》。元代为宣慰使司长官。至明清时不设于内地,而专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土司世袭之官。参见"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