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这两句话不仅在北师大师生中引起强烈的共鸣,在其他高校也有不小的反响。在许多特定的时间、场合,人们常常用这两句话来概括中国教育事业的优良传统,称誉教师队伍的优秀品质。
“学为人师,行为师范”之所以能够在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具有较大的感召力、感
染力,与它本身所具有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有密切关系。
中国古代文献当中,蕴涵着丰富的“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思想资源。南朝人刘义庆所着《世说新语》记载,南朝士林名流陈蕃“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北周诗人庾信称赞时人陆逞:“事君惟忠,事亲惟孝,言为世范,行为士则。”《旧唐书》赞颂唐文宗“文章可以为世范,德行可以为人师。”苏轼曾称誉同代人李常“才本天授,学为人师”等等。
这些文献中虽然出现了“为人师”、“为世范”等词语,但他们褒扬的对象并不是教师,而是帝王显宦或官吏士人。这些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士大夫群体中道德文章的典范,是士林楷模的标准,是为人行事的典范,真正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原则的,就是君子。应当说,“君子”是中国古代理想人格的代表,是中国古代伦理道德规范对主体——人最高的要求,也是我们探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一个重要概念。
中国古代“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思想大体包括这几个层次:首先,君子的道德学问、言语行为是整个社会乃至个体的伦理道德规范,具有为世范、为人师的示范性与约束教化作用;其次,君子人格的规范标准是教师职业规范的基础与原则。教师作为君子品格的集中代表及其实践者、培育者、传播者,要将君子人格的伦理道德言行规范通过教育教学渠道灌注给广大的社会成员。再次,教师为人师表的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学校教育之中,还要面向整个社会。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社会知识阶层大多集中在学校,特别是那些标志国家社会民族整体知识与思想水准的权威学者大都集中在高等院校,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教师特别是高校教师就成为知识分子的集中代表。一个国家民族社会的知识分子,不仅是社会思想文化的创造者,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代表者。因此,对于高等院校的教师而言,“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不仅仅意味着在知识、道德、言行等方面为学生、社会作出积极表率,更要为时代、为国家、为民族不断创造出先进的思想资源,成为时代、国家、民族思想文化的奠基者、开创者、先行者。这其实也是中国古代君子人格的重要内涵,所谓“为生民立极,为天地立心,为万世开太平,为往圣继绝学”,就是这个意思。
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思想资源,“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也具有突出而鲜明的时代意义。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了团结、统一、和平、勤勉、自强等伟大的民族精神。它对于中国文化的形成演进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意义与思想价值。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在积极面对现代化、全球化未来发展前景的同时,还应当面向广大民众,充分体现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民族气派、民族个性的文化存在。换言之,中国当代先进文化应当既具有时代的共性,又具有民族的个性,既要紧随当代世界潮流的发展趋势,又要保持传统文化精神的独特内涵。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就给当代中国教育事业指出了先进文化发展的方向。它要求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成为知识的权威,还要成为科学的导师;不仅要成为道德的师长,还要成为行为的楷模;不仅要成为课堂教学中的良师,还要成为课外活动中的益友;不仅要成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还要成为现代文明的传播者;不仅要成为校园文明建设的推动者,还要成为引导社会文明进步的思想先行者。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它充分体现了北京师范大学建校、立校的宗旨、原则及其内涵,但其实质内涵又不仅仅局限于此。正如我们在前文所说的那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中国传统道德伦理文化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教育文化传统的生动写照。通过学习校训,使我们懂得,教师的职业规范标准与中国古代君子人格的典范标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君子人格规范是教师人格规范的基础和土壤,而教师的人格规范不仅渗透着君子人格的内在精神,同时赋予君子人格以更强烈的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警示、自我提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果说君子人格对于社会整体的影响是不自觉的、潜移默化的,那么教师人格对于学生乃至社会整体的影响就是高度自觉,与君子人格相比,它具有更强的制度约束力与社会影响力。这或许就是北师大校训不仅在校园里具有很大的感召力,在社会上,在整个高等教育界也具有很大影响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